最新消息其他企業給付員工健檢費用,應注意扣繳規定,
企業給付員工健檢費用,應注意扣繳規定,
近年來,企業為留住人才、提昇職工福利,往往會與醫療院所簽訂員工健康檢查協議,並由企業負擔該健檢費用,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於近期查核案件中發現,企業列報上開健檢費用支出,卻未依所得稅法之規定辦理員工薪資扣繳之情形。 該局指出,員工由服務單位支領或給付之健康檢查費,係屬職務上取得之補助費,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3類規定之薪資所得,公司依法應辦理薪資扣繳,惟若該檢查係依「勞工安全衛生法」第12條第1項規定對於在職勞工應施行之定期健康檢查,及對於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之作業者,應定期施行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,得不視為該員工之薪資所得,免予扣繳。 因此,事業給付員工健康檢查費用,應先探究其給付之性質,是否屬應扣繳之薪資,以免因漏扣繳而遭受處罰,影響自身權益。